协议编号: YTT-SZN-2026-001
签订地点: 北京市
签订日期: _年_月____日
甲方(技术方): 亿图腾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____________________
法定代表人: ____________________
注册地址: ____________________
联系电话: ____________________
乙方(运营方): 张圣甜
身份证号: ____________________
联系地址: ____________________
联系电话: ____________________
鉴于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经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:
双方共同合作开发和运营"数字能量学智能体平台",为用户提供数字能量学分析、号码能量评估、个性化报告生成等服务。
甲方负责平台的技术研发、系统运维及产品实现,具体职责如下:
技术研发:
系统运维:
产品迭代:
乙方负责平台的市场推广、内容建设及用户运营,具体职责如下:
市场推广:
内容与知识体系:
用户与能量师运营:
品牌与渠道:
平台会员服务收费标准如下(均为年费):
| 角色 | 种子价 | 标准价 | 核心权益 |
|---|---|---|---|
| 能量师 | ¥1,314(限创始人码+名额+有效期) | ¥1,986/年 | 完整能量盘生成+AI解读+客户管理+分销推广+团队分红 |
| 超级会员 | — | ¥1,314/年 | 完整AI互动+关系能量分析(多人选择+AI对话)+八星号码分析+分销推广 |
| C端会员 | — | ¥131/年 | AI互动问答+分销权限 |
会员定价的调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价格。
种子价(¥1,314)仅限平台上线初期指定数量的能量师名额使用,具体数量及有效期由双方另行书面确认。种子价名额用尽或到期后,能量师统一按标准价¥1,986执行。
平台产生的会员付费收入(以下简称"总收入"),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:
| 分配项目 | 比例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能量师一级分润 | 25% | 直接分配给提供服务的能量师(含分销佣金) |
| 能量师分红 | 10% | 能量师团队分红及激励,按月结算给能量师 |
| 可分配毛利 | 65% | 扣除上述两项后的可分配毛利(以下简称"毛利"),由甲乙双方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比例分配 |
乙方当月分成 = 当月总收入 × 65% × 乙方当期分配比例
其中:
- 65% = 可分配毛利
- 乙方当期分配比例 = 按本协议第五条确定的乙方当前阶段占比
以第一阶段(乙方占10%)为例,假设当月总收入为 ¥100,000:
| 项目 | 金额 |
|---|---|
| 当月总收入 | ¥100,000 |
| 减:能量师一级分润(25%) | −¥25,000 |
| 减:能量师分红(10%) | −¥10,000 |
| 可分配毛利(65%) | ¥65,000 |
| 乙方当期分配比例(第一阶段) | 10% |
| 乙方当月分成 = ¥65,000 × 10% | ¥6,500 |
| 甲方当月分成 = ¥65,000 × 90% | ¥58,500 |
根据项目发展阶段的投入成本及双方贡献变化,以平台累计通过实名认证的活跃能量师总数为晋级节点,设置如下五个阶段:
| 阶段 | 累计活跃能量师数 | 甲方(技术方)占比 | 乙方(运营方)占比 | 阶段特征说明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第一阶段(启动期) | 0 ~ 50 人 | 90% | 10% | 平台从零开发,技术方承担全部研发成本及服务器基础设施投入;运营方重点招募种子能量师 |
| 第二阶段(发展初期) | 51 ~ 200 人 | 80% | 20% | 平台功能基本完善,运营方启动市场推广,双方共同投入 |
| 第三阶段(发展中期) | 201 ~ 800 人 | 70% | 30% | 平台进入稳定运行,品牌初步建立,运营方推广力度加大 |
| 第四阶段(发展后期) | 801 ~ 3000 人 | 60% | 40% | 平台规模化增长,双方贡献趋于均衡 |
| 第五阶段(成熟期) | 3001 人以上 | 50% | 50% | 平台进入成熟运营期,双方贡献均等 |
活跃能量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如乙方连续 3 个月未能通过市场推广增加新的活跃能量师,或经双方确认运营方的推广投入严重不足,双方可协商调整下一阶段的晋级门槛或分配比例。
双方根据项目发展阶段,约定以下阶段目标与计划。各阶段目标作为双方共同努力的方向,将作为定期评估合作进展的依据。
| 维度 | 目标内容 |
|---|---|
| 预计时间窗口 | 平台正式上线后 0~3 个月 |
| 技术交付物 | MVP版本上线:能量盘生成与展示、AI五区完整解读、VIP支付订阅、推广码生成、上下级关系绑定、基础分销佣金结算 |
| 能量师招募目标 | 累计招募并激活 50 名能量师(含种子价¥1,314名额) |
| C端用户积累目标 | 平台累计注册用户达到 10,000 人 |
| 关键运营指标 | 日活跃能量师 ≥ 20 人;能量师7日留存率 ≥ 60% |
| 双方协作重点 | 乙方负责种子能量师招募及入门培训;甲方负责平台稳定运行及bug修复 |
| 维度 | 目标内容 |
|---|---|
| 预计时间窗口 | 上线后 3~6 个月 |
| 技术交付物 | AI多轮对话咨询上线、分销面板(收益统计/团队列表/推广工具)、C端分销佣金功能、升级定价(年费→能量师折算)、管理后台完善、系统配置动态管理 |
| 能量师招募目标 | 新增 150 名能量师,累计达到 200 人 |
| C端用户积累目标 | 累计注册用户达到 50,000 人 |
| 关键运营指标 | 日活跃能量师 ≥ 50 人;日能量盘生成量 ≥ 500 次;C端付费转化率 ≥ 3% |
| 双方协作重点 | 乙方启动线上渠道推广及裂变活动;甲方配合运营需求快速迭代 |
| 维度 | 目标内容 |
|---|---|
| 预计时间窗口 | 上线后 6~12 个月 |
| 技术交付物 | 学业方向AI分析上线、人工方案完整流程(工作台/协商/付费)、关系能量分析(超级会员专属)、八星号码分析、能量师团队分红系统 |
| 能量师招募目标 | 新增 600 名能量师,累计达到 800 人 |
| C端用户积累目标 | 累计注册用户达到 200,000 人 |
| 关键运营指标 | 日活跃能量师 ≥ 200 人;能量师人均邀请下级 ≥ 3 人;平台月收入突破 ¥50,000 |
| 双方协作重点 | 乙方引入行业KOL及合作渠道,拓展品牌影响力;甲方持续优化AI解读质量及平台性能 |
| 维度 | 目标内容 |
|---|---|
| 预计时间窗口 | 上线后 12~24 个月 |
| 技术交付物 | 超级会员完整权益上线、陌生人匹配与社交功能、数字调理方案(色彩/方位/配饰)、电商模块接入、佣金自动提现、数据API输出 |
| 能量师招募目标 | 新增 2,200 名能量师,累计达到 3,000 人 |
| C端用户积累目标 | 累计注册用户达到 500,000 人 |
| 关键运营指标 | 月活跃用户 ≥ 10,000 人;电商转化率 ≥ 5%;平台月收入突破 ¥300,000 |
| 双方协作重点 | 双方共同探索多元化收入模式(电商/API),持续扩大市场份额 |
| 维度 | 目标内容 |
|---|---|
| 预计时间窗口 | 上线后 24 个月以上 |
| 技术交付物 | 平台生态全面完善、企业级API服务、行业标准输出、持续功能创新 |
| 能量师招募目标 | 累计能量师 3,000 人以上,持续增长 |
| C端用户积累目标 | 累计注册用户达到 1,000,000 人以上 |
| 关键运营指标 | B端营收占比 ≥ 30%;平台进入稳定盈利期 |
| 双方协作重点 | 双方贡献趋于均衡,共同推动平台向行业基础设施演进 |
| 类型 | 定义 | 时间窗口 |
|---|---|---|
| 种子用户 | 平台正式上线后 前50名 完成注册并通过实名认证的能量师 | 平台正式上线之日起 60天内(超期未满50人的,以实际注册人数为准) |
| 非种子用户 | 种子用户之外,后续注册的能量师 | 种子用户窗口期结束后注册的均为非种子用户 |
种子用户由乙方(运营方)利用自身行业人脉和渠道资源重点负责招募和引入。甲方配合完成技术入驻流程。
为激励乙方在平台上线初期积极引入种子用户,甲方给予乙方以下激励:
种子用户引荐奖励:乙方每成功引入并留存超过3个月的种子用户,甲方一次性额外奖励该种子用户在留存期内累计贡献毛利的5%(从甲方分成中列支)。
种子用户名单由乙方提供,甲方审核确认,双方共同签字(或书面确认)存档,作为后续结算依据。
非种子用户的收入分配,按照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阶段划分及对应比例执行。
双方按 自然月 进行结算。每月 10日前(遇节假日顺延),甲方完成上一自然月的收入核算,并向乙方提供详细的结算报表。
结算报表应包含:
甲方应在双方确认结算数据无误后 5个工作日内,将乙方应得的分成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。
甲方应向乙方开放平台数据后台的只读查询权限,或每月出具经双方确认的收入报表,确保乙方可随时核验收入数据。如乙方对数据有异议,双方应共同委托第三方审计,审计费用由差错方承担。
9.1 本协议有效期为 三年,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。
9.2 协议期满前 三个月,双方协商续签事宜。在同等条件下,双方享有优先续约权。
9.3 协议到期未续签的,双方按以下方式处理:
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将共有知识产权单独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。本协议终止后,双方仍可按合作期间的约定继续使用共有知识产权。
11.1 双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、客户信息、经营数据等一切未公开信息(以下简称"保密信息")负有保密义务。
11.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11.3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 三年内 继续有效。
11.4 违反保密义务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。
本协议的任何修改、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同意,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本协议终止:
协议终止时,双方应在 30日内 完成所有未结算款项的清算。
13.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。
13.2 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分成,每逾期一日,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万分之五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。
13.3 乙方如未按约定履行运营推广义务,经甲方书面催告后 30日内 仍无明显改善的,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分配比例或解除本协议。
14.1 因自然灾害、战争、政府行为、法律法规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,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14.2 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 7日内 书面通知对方,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15.1 本协议的订立、履行、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15.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。
15.3 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 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。
16.1 完整协议: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合作事宜的全部约定,取代之前一切口头或书面的沟通与协议。
16.2 可分割性: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,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。
16.3 通知送达:双方按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发送通知,即视为有效送达。地址变更应提前 3日 书面通知对方。
16.4 附件效力: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16.5 文本:本协议一式 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 一份,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附件一: 会员定价方案(详见本协议第三条)
甲方(技术方):亿图腾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授权代表签字: | ____________________ |
| 公司盖章: | ____________________ |
| 日期: | _年_月____日 |
乙方(运营方):张圣甜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签字: | ____________________ |
| 指印: | ____________________ |
| 日期: | _年_月____日 |